一、个体商户


  时间:2014年8月9日  地点:许昌市毓秀路思雨艺鲜花店  受访人:李志晓

  自2011年许昌市实施"商户自治"管理办法以来,李志晓连续4年被许昌市城管局评为"文明经营示范户"。身为"文明经营示范户"的李志晓,除在经营中更加注重服务态度、店面环境等方面的提升外,日常生活中也时时处处要求自己做文明人、办文明事,尽自己能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贡献。他说:"文明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,应从点滴做起,在行动上见成效。作为一个花店经营者,文明经营就是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大力支持。" 对于文明,李志晓还有其更深的理解:"文明,不应只体现在经营活动中,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应该讲文明,比如,不乱闯红灯、不乱扔垃圾、不乱停车辆。"

  二、超市员工


  时间:2014年8月11日  地点:许昌市劳动路某超市  受访人:王惠霞 时建华

  8月11日上午10时许,市区劳动路一家超市的营业员王惠霞在电子秤旁忙碌,7位顾客排着队依次给各自挑选的散装食品称重,购物秩序井然。王惠霞告诉记者:"人们进超市购物很自觉,排队称重,排队结账,基本上看不到加塞儿或者拥挤的情况。两年前,超市还安排工作人员维持排队秩序,现在这个岗位已经取消了。"  市民时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"公共场所自觉排队,是一个人文明素质的直接体现,如果扎堆买票、购物、上车,既浪费时间,又容易激化矛盾,甚至可能危害生命财产安全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,群众的排队意识明显增强,很多人还有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言行,不在公共场所吸烟、吐痰、大声喧哗,避免了很多矛盾,从而提升了个人形象和城市形象。"

  三、值勤民警


  时间:2014年8月12日  地点:许昌市区南关大街与七一路交叉路口   受访人:赵平安

  南关派出所值勤民警赵平安说:"行人出行应该遵循一些基本规则,如走路要走人行道,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,过马路时要注意看交通信号灯,要走斑马线;要选择最安全的地段横过马路,如地下通道、过街天桥等,不翻越、钻跨交通隔离护栏;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;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等。这些'规矩'不仅是为了保证道路通行和行人自身的安全,还是市民文明出行的体现。"